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2.指导文件:
《国际民航公约》及其附件18《危险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
《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管理程序》;
《危险品监察员手册》;
《民航中南地区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管理程序》。

3.审批权限:
根据《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管理程序》第3条和《民航中南地区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管理程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基地机场在中南地区的国内经营人以及除欧洲地区、美洲地区、独联体国家、蒙古国、韩国、日本、朝鲜、中国台湾以外的国家、地区经营人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由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负责审批。

4.受理部门: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运输管理处
电话:020-86124112 020-86122249;传真:020-8612829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163号;邮编:510405

5.需提供的资料:
国内经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国内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申请书;
(2)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拟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经营范围和危险品的类别;
(4)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5)经审查合格的危险品培训大纲;
(6)符合《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管理办法》及《技术细则》培训要求的说明;
(7)危险品应急响应方案;
(8)符合性声明;
(9)民航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使用湿租航空器运输危险品,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0)航空器出租人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或等效文件;
(11)湿租协议;
(12)使用湿租的航空器运输危险品的范围和类别。
外国经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定期许可:
(1)外国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申请书;
(2)外国经营人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或者等效文件;
(3)拟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经营范围和危险品的类别;
(4)外国经营人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或者等效文件;
(5)外国经营人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品培训大纲或者等效文件;
(6)民航局颁发给该外国经营人的航线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7)符合《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管理办法》及《技术细则》有关培训要求的说明;
(8)民航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使用湿租航空器运输危险品,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9)航空器出租人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或等效文件;
(10)湿租协议;
(11)使用湿租的航空器运输危险品的范围和类别。
2.临时许可:
(1)外国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申请书;
(2)外国经营人所在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文件或者等效文件;
(3)若从外国始发,危险品始发国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文件或者等效文件;
(4)拟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经营范围和危险品类别;
(5)同中国境内地面服务代理人签订的地面服务代理协议;
(6)执行不定期飞行相关人员符合《技术细则》有关培训要求的说明;
(7)民航局或者中南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使用湿租航空器运输危险品,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8)航空器出租人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或等效文件;
(9)湿租协议;
(10)使用湿租的航空器运输危险品的范围和类别。

6.办理程序:
根据《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管理程序》第5条至第12条,办理程序如下:
(1)递交申请;
(2)文件审查;
(3)验证检查;
(4)颁发许可。

7.办理期限:
自受理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应当将所需的评审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评审时间不计入作出许可的期限内。

8.许可(审批)的变更或延续:
经营人要求变更危险品运输的经营范围、危险品运输的类别以及湿租航空器运输情况等许可事项的,应当参照许可申请程序向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提交变更申请以及相应变更材料。
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持有人申请许可有效期延期的,应在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三十个工作日向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提出申请书以及发生变更的材料。

9.许可(审批)的撤销或注销: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将依法撤销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出具《民用航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出准予许可决定;
(2)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许可决定;
(3)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
(5)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6)经营人因运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7)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经营人向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提出放弃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由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注销该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并出具《民用航空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经营人在其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延期的,该许可自动失效,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对其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进行注销,并出具《民用航空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10.备注:

11.相关格式文本:
国内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申请书;外国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申请书